2009年11月26日 星期四

分手並沒有錯,但請別說謊

又是一個朋友重傷的故事了,




愛情,是兩個的私密情感,外人無從介入與評斷。



但是,如果可以的話,



分手時,交出一個付責任的原因,是需要。



但是很奇妙的是,

大部份的人都選擇了欺騙、隱瞞,



他們常說:「隱瞞是為了不想傷害對方。」



其實這樣的結束方式比坦白說還要傷人一萬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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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任何原因都可以講,



我愛上別人了,

感覺真的變淡了,

(以大多數人的狀況來說,很少人這麼帶種,沒有別的對象還可以瀟灑地提分手。)



不知道是不是多年來的經驗,

久病成良醫,

對方提分手時,

我大概都可以猜想到對方已經心有所屬,



但常常得到的理由永遠只有一句:

「感覺淡了。」



說實在的,現實的生活本來就難免平淡無味,

真心愛你的人,

應該盡力與你討論、規劃或改善如何讓彼此生活獲得樂趣。



你的伴侶不是小丑,

他也會累、低潮,

他也會有貧窮的時候。



如果你嫌他不夠有錢,真的可以坦白說,至少讓他了解問題點。



如果你真的無法再與他生活下去,

真的別說一些冠冕堂皇的話,

好襯拖出自己有如聖人一般,

隨風而來、隨風而去,

你以為你是方仗「夢遺」嗎?



必竟人心是肉做的,

有情感的,



決定在一起時的理由也許很簡單,

只是感覺。



分開時的狀況其實已經跟一開始不大一樣了,

你們經過相處,

有快樂、有悲傷,



如果真的可以的話,

請坦白說,



至少為你們的愛情終點 誠實一點。



by 無名牛奶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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