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是一個朋友重傷的故事了,
愛情,是兩個的私密情感,外人無從介入與評斷。
但是,如果可以的話,
分手時,交出一個付責任的原因,是需要。
但是很奇妙的是,
大部份的人都選擇了欺騙、隱瞞,
他們常說:「隱瞞是為了不想傷害對方。」
其實這樣的結束方式比坦白說還要傷人一萬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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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任何原因都可以講,
我愛上別人了,
感覺真的變淡了,
(以大多數人的狀況來說,很少人這麼帶種,沒有別的對象還可以瀟灑地提分手。)
不知道是不是多年來的經驗,
久病成良醫,
對方提分手時,
我大概都可以猜想到對方已經心有所屬,
但常常得到的理由永遠只有一句:
「感覺淡了。」
說實在的,現實的生活本來就難免平淡無味,
真心愛你的人,
應該盡力與你討論、規劃或改善如何讓彼此生活獲得樂趣。
你的伴侶不是小丑,
他也會累、低潮,
他也會有貧窮的時候。
如果你嫌他不夠有錢,真的可以坦白說,至少讓他了解問題點。
如果你真的無法再與他生活下去,
真的別說一些冠冕堂皇的話,
好襯拖出自己有如聖人一般,
隨風而來、隨風而去,
你以為你是方仗「夢遺」嗎?
必竟人心是肉做的,
有情感的,
決定在一起時的理由也許很簡單,
只是感覺。
分開時的狀況其實已經跟一開始不大一樣了,
你們經過相處,
有快樂、有悲傷,
如果真的可以的話,
請坦白說,
至少為你們的愛情終點 誠實一點。
by 無名牛奶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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